中新網貴港2月13日電(記者林浩 王剛洪堅鵬) 2014年2月13日上午,廣西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原廣西平南縣公安民警胡平涉嫌故意殺人一案。被害人家屬、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及媒體情趣用品記者等40多人旁聽了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協助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刑偵大隊的兩名民警在大鵬鎮調查案件,晚上19時許到該鎮“兄弟酒家”吃飯喝酒,22時許在返回平南縣城途經該鎮新塱街時,被告人胡平因醉酒下車闖入“老牌螺螄粉店”,持槍將店主吳英、蔡世勇擊傷,吳英經搶救無效死亡。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胡平開槍射擊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裝潢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法庭就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胡平犯故意殺人罪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分別充分發表了公訴桃園二手餐飲設備意見和辯護意見。辯論終結後,被告人胡平向法庭作了最後陳述。
  當日十四時許,審判長宣microSD佈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廣西槍借貸殺孕婦警察以故意殺人罪受審 法院將擇日宣判)
(編輯:S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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